六、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点?
我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中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选拔人才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和“一张考卷考所有考生”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向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七、我省在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上有什么具体举措?
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是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通过合理划分入学范围、规范入学手续、实行阳光招生等措施,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做好大中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降低中考难度,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缓解初中阶段升学竞争压力,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措施。
八、为什么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如何呈现?如何安排考试次数?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