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6年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特制定我校2016年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特别提醒: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为同一时间进行,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类别参加考试,已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范围及计划:我校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计划90名。(具体实施区域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2.招生专业:除艺术类、体育类和二本招生专业以外,我校2016年其他招生专业皆可报考。
3.专业填报:考生可从允许报考的专业中最多选择10个专业志愿,且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从这10个专业志愿范围内选择,填报范围外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请考生慎重选择)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条件1,并同时满足2、3条其中之一即可报考。
1.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品德良好、勤奋好学且高中阶段成绩在年级排名前20%的学生;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艺术、体育奖项除外)。
三、申请流程
报名采取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手续。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5月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