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为你精心编辑整理的新员工入职前培训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为规范新员工入职的培训流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为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通过岗前学习,使新人了解公司文化,明确岗位职责,并筛选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集团各公司。
2.职责与权限
2.1人力资源负责参加培训新人的初选,应聘岗位的薪资标准及试用期安排、入职安排等信息的介绍。
2.2用人部门负责对新人的复试,并按照课程计划配合十方学校共同完成新人学习,并负责员工试用期前2日内的引导、关注与试用评定工作,向人力资源及时反馈,由人力资源向十方学校进行反馈。
2.3十方学校负责课程结构、课程主题、具体课程设置及培训组织工作,对培训效果负责。根据各周期的考核机制对员工动态进行关注,对于不合格的员工按标准进行淘汰,并负责培训过程中所有评价类表单的回收。
3.参加培训人员标准
参加并通过公司组织的初试、复试,经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后准予参加培训的。
4.培训事项
4.1培训周期
培训周期为五个工作日,应聘者在通过面试后由人力资源组织上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生效之日开始进入培训期。
4.1.1应聘人员参加培训原则上每周一批,人数达到8人左右时可以安排两批,由人力资源集中组织进行,每周二为培训起始日期,每周六为培训结束日期。
4.1.2因各地区对人才需求数量的差异,每周参训的人员数量可能存在差异,根据每周参加培训人数的不同制定两套培训方案,每周参加培训有4人以上者,适用培训方案(一);每周参加培训3人及以下者,适用培训方案(二)。中途有被淘汰者不再补充,培训方案中途不得进行调整,无论淘汰后人数有多少,必须按照培训开始时的既定方案执行。
4.2培训补助及计算
4.2.1新员工培训期间享受公司给予的培训补助,标准为80元/人/天,实习生培训补助标准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均不享受公司其他类补助,如餐补等。
4.2.2培训起始前三日为培训体验期,如果在培训体验期内被淘汰或自行放弃培训者,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补助,参加培训满四日者可享受培训补助(培训起始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