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员工管理2018-10-16王华老师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2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行处罚。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8)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9)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实出勤日、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10)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处理。

二、 假期管理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生效,《员工休假审批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3)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4)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3天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核准报行政人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级人员,假期2天(含2天)内由行政人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3)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5)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事假。

  6)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休假需知:

  1)病假:员工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附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申请病假,方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单须及时交所在部门审核。

  2)工一律不享受带薪病假。

  3)请假逾期:员工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即作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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