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除自然损耗外,员工在离职时必须把所有的配备必须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则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5、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6、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
7、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8、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务,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9、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七、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三种,但得酌情并用)
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
(1)、对于管理制度或技术等事件,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举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时间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