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2)

员工管理2018-10-15三水老师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