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阳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共招收120名幼儿
招生对象小班招生对象: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报名范围及提供材料第一批次:北曲前、北曲后、北曲东、北曲西、吕家庄、东田、西田、江家庄八个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以上八个社区户籍居民“六老”之一,随其居住的“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及城阳街道驻地部队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八个社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原件及复印件;“六老”之一“两所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现户口簿索引页(如幼儿父母户口迁出还需提供迁出户口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原件、复印件;部队军人适龄子女需提供家长军官证(或士官证)、所驻部队介绍信、报名家长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次: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满足街道中心幼儿园周边居住的“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房产证(或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集体产权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交费票据;租房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原件。)
第三批次:如有空余学位招收街道中心幼儿园周边开发的商住小区具有私有产权房屋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房产证(或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第四批次: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本街道中心幼儿园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材料: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父母至少一方在我街道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街道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票据),其有效期限:签订或签发有效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前,且社会综合保险需连续缴费至入园报名当月;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入住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入住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说明:“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六老”指的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
报名时间、地点第一批次报名时间: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次招生报名时间:6月20日上午8:30—11:30;
第四次招生报名时间:6月20日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城阳街道中心幼儿园(崇阳路171号)
录取办法第一批次录取办法:直接录取。如有空余学位下午13:00在街道中心幼儿园门口公示空余学位数;如额满不再招收下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