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招生管理。各区市要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指导各幼儿园做好信息发布、报名、录取等工作。科学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适龄幼儿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坚持统一招生制度,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和标准班额招生。
(三)进一步推进招生改革。各区市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科学确定各类幼儿园招生入园条件。积极扩大就近入园试点范围,在资源充足、条件成熟的片区探索实施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国企、部队、高校、村(社区)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在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或本辖区居民子女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可接收周边居民子女入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对具有参加集体活动能力的自闭症幼儿和视力、听力、智力等有障碍的幼儿进行融合教育。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加快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布局,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四)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家长关注的焦点。各区市、幼儿园招生信息发布后,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途径宣传招生政策,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要积极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