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四、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五、请认真阅读以上须知,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和材料。
六、咨询电话:
上城区教育局:87802200 87822587
下城区教育局:85337050
拱墅区教育局:88259970
江干区教育局:86974947 86974946
西湖区教育局:87965058
滨江区教育局:87702150
下沙社发局:86871717 86871718
风景名胜区:87173402
大江东集聚区:82129709
杭州市教育局:86688631(为民服务咨询热线,2016年5月11日—13日,每天9:00-17:00)8706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