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苏州市优质幼儿园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幼儿教育2018-08-01王新老师

2016年上半年,全市有9所幼儿园申报市优质幼儿园评估,根据苏州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调整苏州市幼儿园级类评定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7〕54号)和《苏州市幼儿园评级定类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版)(苏教基〔2014〕38号)文件精神,经过材料审核,张家港市阳光聚丰幼儿园等9所园符合“苏州市优质幼儿园”的申报条件,将进入现场考察评估,现就评估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6年5月20日~22日(每所幼儿园现场考评一天)。

二、评估人员

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每组3人。

三、评估要求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表、自评表、数据表,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以上材料和妇幼卫生保健级类评审打分表报送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于4月25日前将申报表、自评表和数据表的电子文稿集中发至chenping661229@163.com。

四、准备工作

1.请有关市(区)教育局指导相关幼儿园认真做好迎评准备,提供幼儿园自评表、数据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内容安排和园长汇报等相关材料,于评估前一天交给评估组。

现场考察查阅资料主要是有针对性地查看原始档案资料,幼儿园可按评估指标编制资料目录方便专家查阅。

2.请有关市(区)教育局安排好车辆于5月19日(周二)下午3:45前到苏州市教育局迎接评估专家,注意交通安全。

3.参加评估的专家(名单另行通知)于2016年5月19日(周二)下午3:30前到苏州市教育局(地址:公园路198号)报到,并出席预备会议。

五、评估结果

现场考察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将评估情况汇总向苏州市教育局作专题汇报,最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结果。

附件:2016年上半年度申报“苏州市优质幼儿园”评估验收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4日

附件

2016年上半年度申报

“苏州市优质幼儿园”评估验收名单

(共9所)

张家港市(1所)

张家港市阳光聚丰幼儿园

昆山市(1所)

昆山童乐幼儿园

吴江区(1所)

吴江区童博幼儿园

吴中区(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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