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主要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1.确定入园范围和地段。各乡镇事业办要做好本地区常住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根据教育资源、生源分布、市政动迁等情况确定2016年各幼儿园对口招生范围和地段。
民办盛源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办园规模控制在11班以内。
新桥民办三级园招收陈家镇及周边地区非本县户籍的常住适龄儿童。
2.发布招生公告。教育局在崇明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招生通告张贴在招生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并在各幼儿园主页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相关信息。
民办幼儿园入园办法、相关公告及简章在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3.组织招生登记工作。
(1)网上登记信息。符合报名登记对象的适龄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0日点击“崇明县教育信息网(http://cmjy.sh.cn)——学前教育阶段入园申请平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6、17日到网上填报信息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所有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经现场审核后方可生效。如无上网条件,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幼儿园帮助登记、审核。(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因信息未登记、信息登记后未经现场审核或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的幼儿园仅作为信息采集、审核点,与是否录取无关。)
(2)现场审核需要材料:
现场审核时家长需携幼儿前往。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提供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产权证和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符合条件的来沪随迁子女须提供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分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父母一方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②适龄儿童本人的《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③父母及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证明;④预防接种证。
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范围和条件,认真核查幼儿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5.录取办法
(1)本辖区内幼儿报名数少于幼儿园入园计划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安排好适龄儿童入园;本辖区内幼儿报名数超过幼儿园入园计划数时,由教育局会同乡镇事业办依据一定的条件统筹解决。各园录取工作均不可以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审核先后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