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幼儿教育2018-06-26三水老师

2015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针对市区人口密度大、变动多、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实际,特制订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房产证、户籍证的界定

(一)房产证

1.产权人系新生父母(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的梧桐街道、振东新区社区内私有住宅用房房产证均属有效房产证(产权证办理日期须在2016年4月19日之前)。按份共有的房产证,新生父母的份额必须达到45平方以上。

其中以下两种情况,新生户籍必须与房产所在社区相一致才可作为有效房产证:(a)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b)房产的设计用途为“商业”的(以房产证为准)。

2.新生父母租用房管所公房的,只要能提供两年以上的公房租赁专用发票,可视为有效房产证。

(二)户籍证

指新生本人户籍系梧桐街道、振东新区社区内居民户籍(户籍办理日期须在2016年4月19日之前)。

二、新生的界定

(一)“两证”新生

同时符合上述所界定房产证和户籍证条件的新生为“两证”新生。

可参照“两证”新生的情况:

1.在梧桐街道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或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子女。

2.当年来市区工作的正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专家或引进人才子女。

3.当年转业在市区工作的军人子女。

4.城南村、庆丰村、逾桥村、三新村户籍新生。

(二)“一证”新生

1.只符合上述所界定房产证和户籍证其中之一的新生。

2.2016年4月19日以后办理房产证、户籍的“两证”新生。

三、预报名(借读)登记办法:

1.具有梧桐街道社区“两证”或“一证”的新生家长携带以下材料到居住地较近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借读)登记:

①幼儿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若根据户口簿无法判定幼儿与房产产权人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幼儿父母(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与房产档案室证明。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2.同一幼儿只能到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能在两所幼儿园重复登记,登记时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双证”新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多个入园意愿。

3.“双证”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不再受理“一证”借读登记。

4.报名先后及报名编号与新生录取无关。

四、录取办法

公益性幼儿园新生的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双证优先”的原则,分批次进行录取。

1.“双证”新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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