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50元调整到490元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50元调整到4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82元、省财政补助104元,市财政补助42元、县(市、区)财政补助62元。巩义市和中牟县应由省辖市负担部分由省财政负担。
明确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一)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提高。2019年1月1起,参加居民医保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150元。
(二)住院起付线标准及待遇调整。为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引导病人合理就医,自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的有关待遇具体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类别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三)提高参保居民利用中医药服务治疗项目住院的医保待遇报销水平。
(三)提高参保居民利用中医药服务治疗项目住院的医保待遇报销水平。
自2019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县级(一类)及以上中医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中医药服务项目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