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予补偿的情形
(1)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戒烟、戒毒、自伤、自残、自杀及医疗事故等。
(2)计划外生育(包括自然和病理分娩)。
(3)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
(5)参合患者不遵守医嘱而拒不出院者,自通知出院的第二天起发生的一切费用。
(6)住院疗养所发生的费用。
2018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合群众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基本原则是,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充分发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保障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城市案例1:石家庄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多少?
在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获得新农合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3000元的部分按一定标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以下项目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一)药店购药、门诊费用(终末期肾病除外);
(二)未经户口所在地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三)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
(四)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五)超过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
(六)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和准入的大型检查、诊断、治疗;
(七)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八)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报销规定(2018年版)》限量限价规定部分;
(九)超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用于诊疗的化学药品范围以外的药品;
(十)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