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及报销比例范文规定  

医疗保险2018-10-17李一老师

2018年甘肃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及报销比例范文规定      

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那么2018年甘肃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什么?甘肃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怎么规定的?本文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甘肃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相关知识。

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0%,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对贫困人员仍保留最低100元缴费档

《意见》指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二类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证户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的,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根据2016年度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保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200元,对贫困人员仍然保留现行最低100元缴费档次。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缴费补贴政策,提高选择较高档次人员的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缴费。加强城乡居保与农村一、二类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两种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

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上调10%

全面落实资助贫困人员参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政策给予补贴,确保将其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落实大病保险再报销政策,按现行规定报销后,对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3万元),大病保险再次给予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0—1万元(含1万元)报销80%;1万—2万元(含2万元)报销90%;2万—5万元(含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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