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参保人员需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
协和、人民、中日友好、北医三院等19家A类定点医院,医科院肿瘤、阜外心血管、口腔、安定医院等144家专科定点医院,东直门、广安门、北京中医医院等124家中医定点医院无需选择。
“基层首诊”机构范围扩大 有效期增至180天
另外,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院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
整合前,对城镇居民执行的是社区首诊,即城乡的老年人、无业居民等参保人群,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里有社区标识的医院才能转诊,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而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群,这次把社区首诊的范围扩展到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也就是说,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是中医专科的一级医疗机构,都可以办转诊手续。且原来转诊一次90天有效,这次调整到180天有效。
新制度还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将由目前的2510种扩大到3000多种,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
徐仁忠表示,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共济能力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总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对于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将形成重要的促进和支撑。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本市城乡居民就医问题如何处理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杜鑫: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在外省市居住一年以上、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本人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所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就医。
在本人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到本人在京居住地社保所办理报销;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的外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