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保每月返还个人帐户比例,解答如下:因各地医保返还比例标准不同,现就重庆市的医保每月返还比例介绍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的定义
医保个人账户即按照政策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
二、哪些人有医保个人账户
以下两类人员有医保个人账户: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这笔钱虽然是用于你的个人健康,但却不能乱用更不能套现。
三、医保个人账户的构成
1.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
医保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两部分构成,其中:
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保费,且全额计入本人个人账户;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根据年龄不同,按不同比例划入:
不满35岁按单位缴纳基本医保费的1.3%划入个人帐户;
35岁-45岁按单位缴纳基本医保费的1.5%划入个人帐户;
45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月前1.7%划入个人帐户;
退休人员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月起按4%划入个人帐户。
计算基数为:在职职工以本人缴费基数作为基数;退休人员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作为基数。
2.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
按照一定基数,根据年龄不同,按不同比例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按年缴费的,重庆市2017年月划入金额计算基数为3881元,具体金额如下:
不满35岁按缴费基数的3.3%划入个人帐户,
划入金额为128.07元;
35岁-45岁按缴费基数的3.5%划入个人帐户,划入金额为135.84元;
45岁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月前按缴费基数的3.7%划入个人帐户,划入金额为143.60元;
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月起按缴费基数的4%划入个人帐户,划入金额为155.24元。
其中,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若已缴满“职工医保缴费期”(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则按上年度全市月社平工资60%作为计算基数(2017年的基数标准为33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