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四川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2018-07-03王新老师

2018年四川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1、住院起付线:乡镇级统一为40元,县(区)级统一为200元,市级统一为600元(其中二级医疗机构300元),市外级统一为800元。

2、住院补偿比例:乡镇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55%,县(区)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45%,市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30%(其中二级医疗机构35%),市外级统一为可报销费用的25%。

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乡镇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40%,县(区)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30%,市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15%(其中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20%),市外级不低于住院总费用的10%(不足10%按10%补偿)。

3、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为参合病人每人每年累计个人统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10000元。

4、提高中医、中药项目在新农合补偿比例,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均上调20%。

5、民政救助对象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均上调20%。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怎么报销的? 报销范围有哪些,什么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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