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病救助政策及补贴标准 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2)

医疗保险2018-06-12王华老师

资助参保参合是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当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对一般救助对象参加当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因素研究给予定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资助资金70%从优抚对象医疗补贴资金中支出,30%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资助参保资金不得直接划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普通医疗救助包括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时,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以及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后,对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60000元。重点救助对象在封顶线内进行全额救助,其中城乡重点优抚对象救助资金70%从优抚对象医疗补贴资金中支出,30%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支出;一般救助对象在封顶线内以个人自付部分的70%进行救助,一般救助对象家庭中的重病儿童在封顶线内以个人自付部分的80%进行救助。

门诊救助时,救助对象因患特殊门诊病种,需长期门诊治疗并发生大量门诊医疗费用,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以及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后,对个人自付部分进行救助;对卫生计生部门已经明确诊疗路径,能够通过门诊治疗的病种,采取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门诊救助。门诊救助资金与住院救助资金合并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救助比例和资金支出方式与住院医疗救助相同。

第三类医疗救助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凡身患重特大疾病,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及普通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住院或门诊大量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均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每个救助对象每年只能申请一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原则上参照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相关规定,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救助比例和资金支出方式与普通医疗救助相同。对亟待解决的个案不受封顶线限制。

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因病因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其所在村(居)委会指定专人护理,每人每年护理费补助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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