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2)

医疗保险2018-06-04才子老师

住院报销比例公示为:(甲类100%+乙类90%-起付线)*对应段比例=统筹承担,其中起付线省级1200元,市级800元,区级600元,对应段比例:起付线-5000元为省55%、市65%、区75%;5000-6万为省60%、市70%、区80%。(甲、乙、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医保局网站(http://www.ccyb.gov.cn/)网上营业厅,公共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长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2、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报销地点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东路166号

电话:0431-81932999

九台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地址:曙光大街45

电话:0431-82358524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电话:0431-8869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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