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一)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 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三)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四)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
(五)在异地享有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在本办法参保范围。
铁岭基本医疗保险可获得的待遇标准
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儿童用药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所发生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降20%。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居民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5%。
重度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上)、低保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其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通过社会医疗救助解决。居民患下列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55%。年度内多次治疗者,每年度只需交一次起付标准。
(--)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
(二)尿毒症透析治疗;
(三)器官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
居民因病确需转外住院治疗者,须经当地最高等级医院批准,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省会城市为800元;转往京、津、沪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