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2)

医疗保险2018-08-29王华老师

注:超出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材料

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印章)、有效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证》和IC卡等资料。

报销流程

住院费用在出院时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办审批、登记、核销,参保居民只须交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鞍山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鞍山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1号

电话:0412-5537377

铁东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铁东区南中华路240号

电话:0412-6506018

铁西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铁西区六道街145号

电话:0412-8648011

立山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立山区东建国路67号

电话:0412-8639977

千山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千山区鞍海路58号

电话:0412-2311811

台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台安县台安镇繁荣南街34号

电话:0412-4826158

岫岩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心街57号

电话:0412-7800198

海城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海城市环城西路51号

电话:0412-3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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