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医疗保险2018-08-18李一老师

贵阳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

(1)住院发票原件(有财务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加盖就诊医院章);

(3)疾病证明书(加盖就诊医院疾病证明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章);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未领到《社会保障卡》时无须提供);

(6)《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7)转外就医的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8)急救、抢救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须提供医院证明;

(9)在国内探亲或是在外地患急性病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就诊医院的疾病证明书、街道办事处证明。

城镇职工:

(1)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非疾病证明书)应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含手术)、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应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及单价等),加盖就诊医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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