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以上
7月29日,甘肃省委双联办、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帮扶救助活动,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协调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缴纳因病致贫家庭新农合参合资金,确保免除因病致贫计划生育“两户”(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参合金,力争将贫困地区参合率提高到97%以上。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财政补助标准,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对因病致贫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新农合优先报销。将5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提高因病致贫家庭的实际补偿比例。
贫困县40万人因病致贫
据对全省75个贫困县和插花贫困县的因病致贫家庭情况调查核实,截至2015年6月30日,近9万个家庭、40万人因病致贫(其中患重大疾病的有8万多人),近3年有8万多个家庭因病负债高达26亿多,负债率高达90%左右。通知明确,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和报销比例。2015年起,对因病致贫家庭参合人员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因病致贫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新农合优先报销,并在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同时,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要将5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提高因病致贫家庭的实际补偿比例。
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以上
2016年起,将因病致贫家庭参合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其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要全面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过度医疗、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药品价格虚高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缓解贫困家庭看病就医负担。
通知还明确,对因病致贫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要组织乡(镇、街道)包村计划生育专干、卫生院医务人员和村医开展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联系相应的医疗机构,通过分级诊疗和转诊服务,引导其及时就医治疗,防止和延缓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