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建立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2018-11-15王新老师

2017年湖南涟源建立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1月10日,湖南省涟源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暨2017年筹资工作会议在涟源宾馆小礼堂召开,涟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候选人提名人选梁小兵作了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春秀宣读表彰通报,副市长候选人提名人选刘志刚主持会议。

涟源市按照“整合管理职能、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理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提升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在2016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能、机构和人员,基金和资产,以及各项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2017年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5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2018年及以后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调整。此外,每年的8月1日至12月30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为平稳过渡,2017年的参保缴费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梁小兵指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是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要总结经验,确保2017年参保筹资工作任务完成。要着眼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职,为构建和谐、幸福涟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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