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但仍向驾驶人出借该机动车,且机动车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但仍向该驾驶人出借机动车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但仍向该驾驶人出借机动车的;
4、其它过错。
六、哪些交通事故应报警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但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哪些因素影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件》,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驾驶未登记的无号牌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驾驶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6、机动车违反规定驶入临时交通限制、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7、违反禁止通行限制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8、驾驶人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9、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