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病医疗保险条例,杭州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3)

医疗保险2018-07-15李天扬老师

大病保险的运行模式选择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盈亏共同分担的机制。为准确测算大病保险运行风险,在盈亏共同分担机制建立之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与激励考核相结合的模式。

七、政策衔接

为确保制度的平稳过渡,2015年不再另行征收大病保险费,参保人员发生的应按规定支付的大病保险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从职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中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中支付;子女统筹医疗人员从子女统筹医疗保障资金中支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从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经费中支付。

八、其他

(一)参保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二)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或长住外地登记备案手续后,在主城区以外地区(限境内),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特殊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

(三)大病保险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参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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