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城乡低保救助新政解读

医疗保险2018-07-12李一老师

2016年7月7日,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在吉林省人民医院启动,正式拉开了全省重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慈善救助的序幕。

该医疗慈善救助项目由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慈善总会、吉林省人民医院联合推出,将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等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对需手术治疗的肺癌、食道癌、胃癌和脑梗死等28种疾病患者进行几乎免费的治疗。

救助对象:

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以及精准扶贫的对象。

救助病种:

需手术治疗的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膀胱癌、肾癌、喉癌、鼻咽癌、成人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颅内肿瘤、脑出血、骨关节置换、腰椎间盘脱出、动脉瘤、下肢深静脉栓塞、急性胰腺炎、白内障以及经血管介入治疗的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8种疾病。

定点医院:

吉林省人民医院

吉林心脏病医院

将减免哪些费用?

将根据需要,为救助对象垫付医保、新农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医药费用;

目录内医药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和定点医院各承担一半,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

不属于救助项目的病种,定点医院给与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

目录外医药费用,须经患者同意并由其自理。

如何申请救助?

一个人申请

经定点医院筛查,符合救助病种的患者,可持定点医院诊断书到当地县级民政(慈善)部门领取并填写《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

二审核确认

经县级民政(慈善)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贫困状况进行审核把关后,由省慈善总会进行审批,确定为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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