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省政府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全省深化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于近日正式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我省深化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省委、省政府对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年3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初步确定我省为国家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后,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医改办牵头方案的起草工作。3月23日,王莉霞副省长代表我省向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作了汇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十个必答题”的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有关重大事项,明确我省综合医改的方向、目标和原则,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起草方案初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戴征社亲自主持起草工作,专程赴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汇报衔接有关事项。省医改办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专门赴福建省三明市,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新农合整合、药品流通领域“两票制”、人事薪酬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考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职能处室也一直参与方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4月20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定我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并原则通过。随即省医改办将方案报送国务院医改办审定。5月25日,常务副省长姚引良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6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等有关事项,使得方案的方向更加明晰、内容更加充实、可操作性更强。
全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指出,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为引领,围绕一个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两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兜底线、强基层,加快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积极性,提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突出三项创新(体制创新着眼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着重破除逐利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创新着力提高公平效率),强化四个联动(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攻克五个难点(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药品招采方式、建立综合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统筹六大领域改革(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支撑保障),全省同步实施、分阶段推进,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工作任务有8个方面共30条,实施步骤分为启动实施、深化推进、完善提升3个阶段。方案还对2017年的重点任务分工、2020年试点结束时所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量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