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大病医疗保险条例,韶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2)

医疗保险2018-06-12三水老师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韶关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韶关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韶关市少儿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韶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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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办理地址

韶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166号

电话:0751-8615326

韶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江区办事处

地址:韶关市风度中路37号(农行北江支行三楼)

电话:0751-8919602

韶关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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