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4)

医疗保险2018-07-01三水老师

报销办理须知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填写《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可在www.ahhfld.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合肥市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申请地址:市金寨路360号,原合肥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电话:62613036)

●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本市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备案电话:63536433)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市医保中心报销结算。(地址: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电话:63536433)

●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地址: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电话:63536318)

●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

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地址: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电话:6353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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