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2)

医疗保险2018-08-12李一老师

社保扣费期:年扣费期为每年6-7月两个月;新参保(或补参保)个人扣费期为参保次月。

补缴:需要补缴的个人(村居参保),可登录地税网站--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功能下的银联在线缴费自行缴费;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缴款书或采用银联POS机刷卡缴费。需要补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

6.陈女士问,想为母亲补缴2014社保年度的城乡医疗保险,可以办理吗?

答:2016年6月份之前要补缴2016年7至2016年6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参保登记,由于3-5月份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集中期,大部分新参保个人只办理新社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并不需要补缴的。因此,陈女士在办理登记时,一定要向办理登记的村居明确告知自己的补缴诉求,并注意审核《参保缴费登记表》的时间始是否从2016年7月起(仅办理新社保年度参保不补缴的,《参保缴费登记表》的参保时间始从2016年7月起)。

2.待遇享受,补缴个人只能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14社保年度将于2016年6月结束,陈女士母亲确实需要补缴,只能享受补缴到帐月至2016年6月剩余几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

7.问:我去年已经在村里办理了全民医保参保手续,今年是否还需要再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去年已办理过参保手续和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的人员,今年无需再到村(居)办理登记,只需在委托代扣的银行卡里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将在6月和7月的6至20日统一代扣。

8.问:我原来在大学办理了大学生医疗保险,现在找到单位了,单位要给我办理职工社保,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用人单位直接办理参保即可,地税社保系统会自动完成个人城乡医保的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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