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被建议纳入医保最新消息

医疗保险2018-07-20三水老师

2016年医保最新消息:器官移植被建议纳入医保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每年两会,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都是媒体“聚焦”的对象,他一直致力于推动建立阳光、透明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黄洁夫指出,未来国家也应该把器官移植纳入医保。(3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器官移植被建议纳入医保,显然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一方面,涉及器官移植的一般不是小病,一旦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多数情况下都是进行成本比较高的手术,这也就更容易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最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按这位原卫生部副部长所说,“在其他发达国家,器官移植在医保中排名第一”,如果一个国家的医保体制没有纳入器官移植,则对患者而言就意味着“医保不保”。

2016年,我国大病医保政策全面落地。对许多国人而言,有点泪流满面和喜大普奔的感觉。要知道,没有针对大病的医保制度,本身就是畸形的。而大病医保在全国的落地,则显然是一种很重要的常识还原与价值回归。可是,仍然要说的是,我国的大病医保目录现在还很少,尤其是新农合中能报销的重大疾病目录只有20余种。可是,大病怎么可能只有20余种,即便是有些常见的大病,也有在这20余种之外的。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全民医保”被作为我国新医改的一项重要成果之一。应该说,国人95%的参保率,确实是一个非常高的比例,宣布实现了“全民医保”本身也没有问题。但需要反思的是,“全民医保”在质的方面真能给予广大参保者以到位的保障吗?公众即便参加了医保,是不是还有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危险呢?……不可回避的事实是,无论是大病医保的目录,还是小病报销的比例,现在看来,都有非常大的改善和提升空间。

2016年6月份发布的《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9116亿。显然,我们的医保制度,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对于医保管理部门来讲,如何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率,是摆在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大命题。更需要指出的是,医保基金的结存数,不能像是家庭存款,不是越高越好,而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一项基金的公益性,做到物尽其用、略有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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