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风险管控、数据的积累分析等还有待提高。下一步,保监会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大病保险开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大病保险持续稳健开展。
制度设计仍待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大病保险制度运行当中遇到的问题,中国保监会加强了与各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各地在大病保险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保监局也积极参与地方大病保险政策制定、方案设计,加大对大病保险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之承办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大病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并且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对于大病保险的作用,一位保险专家告诉记者,大病保险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的方式来实施的,是在社会事业管理中成功引入了市场机制,也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一次成功实践。通过大病保险,罹患大病的参保群众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而且“发生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的制度设计,也让大病患者报销水平远超基本医保报销水平,有的报销数额甚至高达80多万元,让许多不幸的家庭渡过了难关。
“正是因为大病保险雪中送炭效果突出,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群众满意度较高,因此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各方总体上对大病保险的评价是积极的、正面的。但是大病保险在实际运行当中也正遭遇部门利益之争、保险公司价格竞争、制度设计仍待完善等诸多问题,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大病保险的制度设计,研究探索不同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同时规范大病保险的运行秩序,让大病保险这一惠民政策能够走得更长、更好。”上述专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