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办理异地就医人员(仅限二档缴费)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省统一政策执行,即起付标准(第一次700元,第二次以上的300元)以上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按60%支付。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就医医院直接报销。
医疗保险2018-11-28才子老师
通过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办理异地就医人员(仅限二档缴费)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省统一政策执行,即起付标准(第一次700元,第二次以上的300元)以上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按60%支付。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就医医院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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