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市设立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使得参保人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2000多个品种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可比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多享受数百种地方补充医保药品目录。此次我市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大病门诊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最高90%;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住院就医时,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90%提高至95%。
以前,对于随迁入户本市但在内地没有参加社保、没有医疗保障的老人,如果要享受深圳的医保待遇,要一次性缴纳18年的费用,目前约12万元。新办法实现了突破: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可按月缴费,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7%,每月需缴纳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