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此次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因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因素,每个人实际增加的养老金标准是不同的。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