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月:1962年11月
参保方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17年11月
累计缴费年限: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726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4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15年,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③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726元 × 1.6% = 11.62元,见分进角后为11.6元。
(4)高龄倾斜部分至2017年12月,李女士还未年满70周岁,因此不享受高龄倾斜调整。
综合上述,李女士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34元+25.5元+11.6元=71.1元。
案例二
姓名:张先生
出生年月:1956年3月
参保方式:以普通职工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时间:2016年3月
累计缴费年限:24年2个月
调整前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为2254元/月
调整后计算方法:
(1)定额调整增加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