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
三是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满15至满25年期间的增加6元;26年以上的增加12元。
四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五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38元的补足到1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