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钦州市退休工资查询方法,钦州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和标准
调整对象及调整水平
近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印发通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艰苦边远地区还有倾斜。
新增部分养老金什么时候到手?
通知要求,提高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养老金调整范围
此次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7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18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发放机构和部门
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其他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参照此次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由所在单位(单位已撤销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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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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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
2.退休人员按其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1号)规定发放的退休补助)的1.5%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3
倾斜调整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2.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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