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本人权利和后果,本人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
陕西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能否提前支取?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个人权利及终止关系后果,本人确认后,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在职职工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全部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死亡的,退还个人全部账户储存额余额。
养老金发放及待遇调整是怎样的?
答: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纳入统筹之月起按月通过代发银行为其发放养老金。
企业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适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需要、物价指数等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前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长短、养老金水平的高低等条件制定调整标准。
陕西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如何认证?
答:养老保险经机构每年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参保离退休人员每年应按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证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接受委托的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资格认证。
对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异地协查书,离退休人员携协查书及本人有关证件,在居住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协查认证。
丧葬补助费如何申领?
答:参保人员死亡后,企业、社区或亲属应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丧葬补助费的申领。
办理时需要提供法定继承人写出的申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