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 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 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 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 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历年来,江苏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 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江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改革
基础“概念”
参保对象:涵盖三类人群
《办法》明确,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省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是驻苏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是驻宁部队原已参加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事业单位和人员(原不属于纳入民政部门安置的人员),暂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再按政策执行。
基数申报:每年申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