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省级统筹,缴费计发全省统一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和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实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在明确各级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责任的基础上,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基金收支两条线
《意见》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参保人员在我省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发放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我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
我省将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