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青海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及发放到账时间安排
据青海省人社厅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初,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012年的2049元提高到344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2012年的85元提高到155元,均居全国前列、西北第一位。
青海省人社厅介绍,截至2018年初,青海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012年的2049元提高到344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2012年的85元提高到155元,均居全国前列、西北第一位。
养老金水平高于国家标准
同时,青海省在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万人,参保率97%。其中60岁以上领取待遇的老年城乡居民49.9万人;并先后5次调整了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每人每月155元,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高出国家规定标准85元,居西北第一位,全国第四位。
2018年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42万余名退休人员直接受益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考虑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3、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
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
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该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含冬季取暖费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住房补贴、物业补贴项目)的1.4%调整增加,低于24元的按24元增加。
4、倾斜调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及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0、4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