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2)

养老保险2018-07-21王新老师

(4)企核科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确认基金到帐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关系转入手续

(5)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我市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转移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转出:

调出省内,根据参保职工申请,养老中心企核科根据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医保证),告知参保职工账户情况,无欠费的(有欠款的补缴或按规定核销后)当日出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由参保职工交新参保地,自收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并将资金划拨凭证交中心发放科转移资金。  

→办理地址

襄樊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襄樊市襄城区虎头山路7号

电话:0710-3604257

襄城区社保办事处

地址:襄樊市檀溪路62号

电话:0710-360567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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