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办程序:
1、原工作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调动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调动表到相应的征缴业务主管人业务窗口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发给《郑州市职工跨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4份),交由职工原工作单位劳资专管员进行填写;
2、职工原工作单位劳资专管员按照《郑州市职工跨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各项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印鉴,注明经办人和经办日期,后到调入单位加盖印鉴,并注明经办人和经办日期;
3、职工原工作单位劳资专管员持《郑州市职工跨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到征缴业务主管人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只有市本级与市属县、市之间转移打印,市本级与市属区之间转移不需打印),并按规定加盖业务主管人办公印章、私人印鉴,并注明办理日期;
4、后由参保职工或新单位劳资专管员持《郑州市职工跨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转入地的社保机构专管员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业务主管人办公印章、私人印鉴,并注明办理日期,列入征缴计划进行征缴;
5、跨县区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市外转移
转入
1. 在转入地社保局企业单位征缴窗口办理新增业务。
2. 提供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凭证》
3. 在转入窗口填写申请表并领取接收函,交予转出地社保局。
(注:女性超过40岁,男性超过50岁者,需有郑州市户口才能转入。)
办理时间:每月5日——20日办理业务
转出
1、在1楼2号窗口打印查询单。需带资料:身份证原件
2、在2楼41号窗口打印参保凭证。
【需停保,不欠费,身份证和户口本公安局盖章页(原件或复印件),缺一不可】
3、持参保凭证到转入地社保局,开出联系函,交予郑州市社保局2楼41号窗口。
当月停保,需下月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