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沂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办理条件
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跨市转移人员,男不超过50岁,女不超过40岁(转移至户籍地除外)
办理材料
企业养老保险
市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
(2)联系函
市外省内及跨省转移
(1)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市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
(2)相关调转手续的复印件
市外省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2)相关调转手续的复印件
(3)办理转入时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关系转移单”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2)相关调转手续的复印件
(3)办理转入时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关系转移单;转出需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4)转入基金的请到基金科确认并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入;转出基金的请在办理保险关系转出后到基金科办理基金转出。
办理流程
企业之间转移:
1、持填写完整的《临沂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2、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后,持联系函、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