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安庆市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账后,安庆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原安庆市参保人员流动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安庆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安庆社保经办机构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4.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安庆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安庆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新就业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6.待基金到账后,新就业地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办理地址
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348号
电话:0556-5897105
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334号
电话:0556-5897158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