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金到账后,参保单位或个人要填写《职工养老关系转移表》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和《职工账户缴费清单》到综合科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无误后交稽核科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局长审批,然后上报局长批示。
5、信息数据科根据以上审批意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建账户手续。
省内异地转移:
本地流动
1、单位在办理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养老关系转移时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由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公章,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转移。
2、参保人员养老关系转移时如有欠费,需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补缴完毕后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转移,办完转移后,将《转移表》转交综合科一份留存备查。
3、市、县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转关系不转基金),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并由调入、调出单位加盖公章交综合科,如有欠费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然后转交综合科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后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账户转移。
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长春市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