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养老保险2018-07-09王新老师

办理条件

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由于工作变更,自谋职业或其他情况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

手续办理材料

(1)转入携带材料:

①《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新建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④对跨统筹地区转入的,需提供经财务管理部门确认后的转入基金到帐情况。

(2)转出携带材料:

参保单位或缴费个人填报《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携带以下证明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③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④调往机关或事业等非参保单位的,应持公务员录用或调动证明。

(3)跨省转移业务携带材料:

①持转出地《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办理;

②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跨省转移:

1.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养老保险转移申请书》

2.转出地社保机构经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4.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所携带资料

5.转入地社保机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

6.转出地社保机构根据收到的联系函打印《转移接续信息表》,财务部门据此划转基金

7.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核对信息表,并确认基金到账后办理信息录入和划转基金记账手续。

省内转移: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填写《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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